昨日,陶氏发函:受美国商务部裁定华为及其在全球68家非美国关联公司列入“实体清单”的影响,陶氏及其关联公司或子公司(包括陶熙在内)生产的所有受美国《出口管理条例》约束的产品,将不再向华为或其任何被列入清单的关联公司出售。
原文如下:
为了明确这件事的真相,相关人士持续跟进了解,致电陶氏。陶氏相关人员称,仅在美国《出口管理条例》约束中的产品受到了影响,并非陶氏所有产品均停止向华为供货,陶氏将在遵守国际贸易法规的基础上,继续向华为提供商品、服务和技术。
以下为陶氏相关人员对公函内容作出的解读:
2019年5月16日,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署(BIS)出台一项立即生效的最终裁定,将分布在26个国家的华为及其68家关联公司(统称 “华为”)列入“实体清单”。所有由陶氏化学公司(“陶氏”)以及其关联公司或子公司,包括Dow Silicones Corporation (“DSC”),都必须遵守相关美国出口法规;
目前,仅对在美国《出口管理条例》(“EAR”)中约束的商品、服务和技术产生影响。陶氏在遵守国际贸易法规的前提下,继续向华为提供商品、服务和技术。
陶氏将继续与客户合作,在遵守国际贸易法规的同时,确保向客户提供最高质量的服务。